王玉科律师

王玉科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法律咨询
  • 王玉科
    你好!商家叫厂家参与庭辩,应当向法院提出追加申请才行。法院应根据欺诈的行为是否和厂家有关来定是否准许。
    2012-02-22
  • 王玉科
    你好!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市实施《国务院工伤条例》的办法 第三十六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2-02-22
  • 王玉科
    你好!那要看你女朋友是否已经成年。
    2012-02-22
  • 王玉科
    你好!整理相关证据,要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2012-02-22
  • 王玉科
    你好!应当按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不能随便变更。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继续按劳动合同履行。
    2012-02-22
  • 王玉科
    你好!房子是你一方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2011-06-15
  • 王玉科
    你好!可以向监察大队投诉。
    2011-02-25
  • 王玉科
    你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011-02-25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玉科
  • 执业律所: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50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8号商务楼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