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仁祥律师

樊仁祥

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综合

法律咨询
  • 樊仁祥
    原则上可以用
    2014-11-27
  • 樊仁祥
    在男方户籍地址起诉,法官可以通知他到法官领传票,或者上门去找他送传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不管用的话,可以公告送达。
    2013-04-17
  • 樊仁祥
    不需要
    2011-06-10
  • 樊仁祥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2010-12-21
  • 樊仁祥
    可能构成诈骗。
    2010-12-21
  • 樊仁祥
    按规定,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2010-12-21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樊仁祥
  • 执业律所: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201*********30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 地  址:
    武汉市汉口香港路特1号远洋大厦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