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爱寅律师

崔爱寅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菏泽

擅长:

法律咨询
  • 崔爱寅
    可以报案,按诈骗追究其责任。
    2009-11-13
  • 崔爱寅
    10周岁一下幼儿属无行为能力人,学校有管理、教育、保护责任,在学校发生人身伤害,学校有责任;家长作为孩子监护人也有责任。应共同赔偿伤者
    2009-11-13
  • 崔爱寅
    投案自首,赔偿对方损失,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09-11-12
  • 崔爱寅
    赡养协议主要写明1,赡养人、被赡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住所;2,写明赡养的内容(包括生活起居、患病医疗,以及身故事宜的办理)3、如涉及财产也当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内容。4,落款要求本人亲自签名按手印。见证人,必要时邀请村委会领导见证,写明立约时间。
    2009-11-12
  • 崔爱寅
    处罚依据里写了第**条**款,可以引用到款的全文
    2009-11-09
  • 崔爱寅
    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
    2009-11-09
  • 崔爱寅
    七类地区的房屋宅基地补偿金标准,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2009-11-09
  • 崔爱寅
    请参考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即: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09-11-08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崔爱寅
  • 执业律所:山东汤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16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菏泽
  • 地  址:
    法院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