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律师

李超

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

法律咨询
  • 李超
    你好,相信这个规定也你看见了:(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大连市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述规定那么,应该按上述规定执行!
    2010-12-22
  • 李超
    你好,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连续工作满十年才可以依法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们公司就是不让你达到连续十年的条件所以才在没到十年之前和你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明年单位不和你签合同你可以主张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010-12-13
  • 李超
    你好,这种情况不属于被动辞职,公司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2010-12-13
  • 李超
    你好,你的车辆贬值费属于正常诉讼请求应该得到法律支持
    2010-10-19
  • 李超
    你好,单位不应无故解聘你 更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 如需更多劳动法知识可以登录我的专业网站.
    2010-10-19
  • 李超
    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按照级别确定赔偿问题如果需要更为详尽的劳动法知识可以登录我的专业网站.
    2010-10-19
  • 李超
    在你女友知情而不反对的情况下你有权利
    2010-10-19
  • 李超
    你好,劳务派遣制度中合同问题比较复杂希望你能把问题具体化一些 或者和我电话联系即可
    2010-10-1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超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101*********08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