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律师

李超

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

法律咨询
  • 李超
    你好,我是的沈阳律师李超,现为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关于您的案件,给您提供法律参考。未满一年的职工有权主张从应该订立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仍不签定书面合同的,视为已经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职工应收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才能胜诉。如需帮助可以直接和我电话联系。
    2011-01-11
  • 李超
    你好,可以主张工伤也可以主张雇主雇员赔偿
    2010-12-28
  • 李超
    你好,按照劳动法的司法解释3规定:“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因此公司必须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0-12-28
  • 李超
    你好,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你既可以向肇事方要求赔偿 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需帮助可以直接联系我
    2010-12-28
  • 李超
    涉嫌诈骗
    2010-12-28
  • 李超
    你好,我是法律快车网的律师李超,关于你们的案件我认为有必要看看你们当时的入股协议和你们手中的股份证明,如果单位不承认的话,无论从公司法还是合同法都说不过去的,如需帮助可以直接和我电话联系。
    2010-12-28
  • 李超
    不合理,在工伤期间待遇应该正常发放
    2010-12-22
  • 李超
    你好,你可以直接去劳动局申请,但同时要拿出相关的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为你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可以用工资支付证明或者工牌等证明!
    2010-12-2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超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101*********08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