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寅翼律师

王寅翼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法律咨询
  • 王寅翼
    签订《保险合同》必须履行最大诚信原则,根据《保险法》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综上,这个保险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2012-01-21
  • 王寅翼
    您父亲的不办证与未来母亲生活几年再办理补违法,如今没有非法同居这个词语了,试婚是一种时尚。 无论是给你和你弟弟的还是和您未来的母亲共同居住的都属于您父亲的婚前财产,即使将来离婚您未来的母亲也无法分割这部分的财产。
    2011-01-09
  • 王寅翼
    再骚扰就报警
    2011-01-09
  • 王寅翼
    您公司的做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您的工资还需要给你补偿。 我不知道你公司内部有无几天无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条文,一般情况下两天无故旷工就属于严重违法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可以解除与你之间的合同,但即使这样也要支付您的工资。
    2011-01-09
  • 王寅翼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至于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所谓的特殊情况一般为抚养方(女方)工作生活困难,男方工资生活情况较好可以适当提高比例
    2011-01-0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寅翼
  • 执业律所: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88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陕西南路231号(海佳大厦)A座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