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保国律师

岳保国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枣庄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医疗纠纷,公司企业

法律咨询
  • 岳保国
    如果医院给你开出出院后需要休息三个月的证明,或者经过司法鉴定出院后需要休息三个月的误工证明,可以要求护理费,没有证明或仅仅不能做饭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2010-01-26
  • 岳保国
    根据《民诉法》规定:一审案件简易程序(独任审判)的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合议庭)是六个月。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等,可以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限累计计算,案件审理过程中,鉴定、调解(双方书面申请)等不计算在审限之内。你的案件具体情况是什么原因,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0-01-26
  • 岳保国
    《民法通则》31条规定:合伙应该订立书面协议。但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书面协议的合伙纠纷,如果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是可以打赢官司的,但证据内容一是要证明合伙,二要着重在经营合伙事务上取证,如从事合伙事务的单据凭证等,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0-01-26
  • 岳保国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直接分手就可以。《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司法实践,你能够争取到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因同居财产性质不属于《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你可以举证取得属于你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2010-01-26
  • 岳保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因此,即使你爱人是临时雇工,也已经与雇主(镇政府)建立了“雇佣关系”,你有权向镇政府和侵害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连带承担责任。
    2010-01-26
  • 岳保国
    建议直接告诉不朋友,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她知道,那么直接告诉她可以让她提前取证。现实中离婚女方有时会找不到男方财产线索而损害切身利益。
    2010-01-26
  • 岳保国
    单位做法是违法的。应该和你们签订合同,你们工作一年后还没签订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工合同。
    2010-01-26
  • 岳保国
    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有证据证实房子是分到你父亲名下,那么你父亲去世后,分家析产后遗产有你一半。现在要根据证据来分析你母亲办理到个人名下是否侵犯你权利。你邻居购买问题也涉及是否善意取得问题。
    2010-01-26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岳保国
  • 执业律所:山东长明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704*********09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枣庄
  • 地  址:
    山东省枣庄市嵩山北路金源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