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华律师

曹春华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

法律咨询
  • 曹春华
    这份协议在你们夫妻之间是有效的,但是协议内容不是很完善,只能说明你出的那一部分钱是你的个人财产,但是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子是不动产,它对外公示的依然是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债权和物权的问题。
    2009-09-09
  • 曹春华
    你好!我看到了你发过来的资料,关于你说的这种情况,担心法院会不会判离,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发院会判离婚,但是,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看夫妻感情是否达到了这样一个程度,所以单凭你这一方的说法,我很难直接给你答案,最后将他的起诉状也带过来,我们看过之后,再详细分析和解答
    2009-09-0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曹春华
  • 执业律所: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19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 地  址:
    郑州市文化路56号金国商厦20层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