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博恩律师

郑博恩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法律咨询
  • 郑博恩
    可以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服务站寻求帮助。
    2017-10-24
  • 郑博恩
    委托律师,进行财产保全,保障您自己的权益。
    2017-10-23
  • 郑博恩
    您好! 首先要看你们之间是否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面有对方的相关信息,但是起诉需要知道对方准确的信息,那么就需要律师去调取。起诉书需要根据相关的案情来写,可以后续继续联系,提供更加详细的案情。
    2017-10-23
  • 郑博恩
    就是举不出有力证据的话,那么财产会均等分割。入伙的一方可以分给一方所有,也可以不分一方所有。如果分的话,那么获得那一方需要给对方相当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017-10-24
  • 郑博恩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就被告的选择,应该是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2017-10-20
  • 郑博恩
    银行办理分期还有一个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是需要您还进去先的。 如果最低还款额没有还,会给您的个人征信带来影响。个人征信的消除至少需要5年时间,可能会影响您以后办理信用卡或者贷款。
    2017-10-17
  • 郑博恩
    赔偿是要看具体情形的,以下是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以上几种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时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是通过诉讼进行解决的情形下,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2017-10-17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郑博恩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3*********99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3层(51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