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旭律师

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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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继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法律咨询
  • 何旭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0-08-03
  • 何旭
    将家庭财产分割比例、债权债务承担和孩子的抚养一并写清
    2010-08-03
  • 何旭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2010-08-03
  • 何旭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本罪在客观上仅表现为伪造,即制作假的印章。
    2010-08-03
  • 何旭
    市民若要办理退票和改签业务,必须在列车出发以前,赶到车站的专门窗口办理 旅客要退票只能到车站,一切的代售点只能操持售票,不能操持退票和改签等其他业务。
    2010-08-03
  • 何旭
    表现不好须相应规章制度证明。规章制度应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如公司不能举证证明你属于表现不好的,那么公司的解聘决定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010-08-03
  • 何旭
    没有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补缴
    2010-08-03
  • 何旭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
    2010-07-2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何旭
  • 执业律所:法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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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 地  址:
    河西区浦口道22号法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