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存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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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查清楚你们厂是不是正规的用人单位,从你交代的情况并非正规的用人单位,这样你和老板的关系就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没有工伤保险的。你和老板的关系是雇佣关系,是受民法保护的。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11条指出,雇员在进行雇佣活动中自身遭受人身损害,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 建议你及时委托律师,收集证据提起诉讼。
这种情况需要到伤残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要求赔偿。 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等,建议你最好还是委托律师为你维权,一般委托律师也花不了多少钱,这样会争取回更多的权益的。
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