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善梅律师

邹善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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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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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 邹善梅
    您好,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的部分机动车之间的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对过错的认定以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2011-08-11
  • 邹善梅
    您好,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诉讼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因一方下落不明年满四年的,被宣告失踪的,或另一方只提出离婚诉讼而不提出申请宣告 失踪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因一方死亡或宣告死亡,则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其他情形不存在自动解除效力。
    2011-08-11
  • 邹善梅
    只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房主就行,没必要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2011-08-11
  • 邹善梅
    您好,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司法实践中,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券,字期满之日起计算。 该诉讼时效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下列情形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对方对债务重新作出承诺的则视为新债务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或者对方自愿支付的行为也不受诉讼时效的影响。 所以针对您的情况要根据上述分析综合判断,看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没有行使过权利出现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否则可能就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了。
    2011-08-11
  • 邹善梅
    您好,看您简单的描述情况可能比较严重吧。我国法律规定致人轻伤以上的入罪。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共同犯罪中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不同量刑也会不同。 自首属于从轻、减轻刑罚情节。 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2011-08-10
  • 邹善梅
    您好,保证期间的其算时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担保的期间当事人可以约定,未约定的推定为6个月; 如果约定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等于没有约定,推定为6个月。 如果约定中包含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时为止等类似的内容的,是为约定不明推定为2年。 一般保证期(即当事人明确约定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开始承担保证责任)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起诉或者仲裁的,即为保证期间经过,则保证人免责。 连带保证期间(即当事人明确约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责任或者没有明确约定承担责任的方式的推定为连带保证),债权人为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即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此处的债权人请求的方式包括诉讼、仲裁以及诉讼以外的权利请求。但是该请求必须是针对保证人本人提出的。 针对您的情况,首先要看你所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然后再看时属于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还要看你们之间有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综合以上情况最终确定您的保证期间有没有经过,如果已经经过保证期间的则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2011-08-10
  • 邹善梅
    对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3)无其它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亲和母亲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有争议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以准许。 您可以先跟他们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具体法院会判给谁着要看双方的具体情况哪个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物质保障,精神生活方面的条件等。
    2011-08-10
  • 邹善梅
    没有责任。
    2011-08-10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善梅
  • 执业律所:河南省克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10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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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郑汴路39号康桥商务广场27楼27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