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波律师

杨洪波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刑事案件

法律咨询
  • 杨洪波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您是有权收回房屋的,在收回房屋之前您可以告知对方尽快收拾好个人物品,否则您可以将他的物品放在某指定地点,后果需要由租户个人承担。
    2020-12-04
  • 杨洪波
    根据《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本县(市、区)没有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字的,可以本设区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高于前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实际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   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纯收入高于前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实际纯收入为计征基数。   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实际纯收入,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实;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   第六条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二)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   (三)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查实,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性引产后,再怀孕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2020-12-04
  • 杨洪波
    您好,目前案件到了什么阶段?具体是什么情形?是个人以公司名义融资用于生产经营了还是挪作他用了?了解具体情况或许可以争取从轻减轻。
    2020-12-04
  • 杨洪波
    是抢劫手机还是盗窃手机?您说清楚,罪名不同量刑也不同
    2020-11-13
  • 杨洪波
    如果您明知对方借钱去开设赌场还替对方担保,可能涉嫌帮助犯罪
    2020-11-13
  • 杨洪波
    取保不代表就无罪了,目前到什么阶段了?一般来说没造成严重损害,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会继续犯罪的可以争取不起诉,不判刑。
    2020-11-13
  • 杨洪波
    您好,可以详细了解下情况 ,如果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争取取保候审
    2020-11-13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杨洪波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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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