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起从事法律工作,先后在法院、大中型企业和律师事务所从业,现为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合作人之一。该律师擅长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执业近二十年来办理过各种类型的民商事(经济)案件和刑事案件千余件,并从事过企业改制、并购、公司的设立、注册、公司清算、经济合同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及金融、担保、保险等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现为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诚恳细致、尽心尽责、优质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其工作宗旨。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1、农业银行诉某海外宾馆、友谊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2、王某某诉商业银行金融侵权纠纷案;3、李某某、王某等17名股东诉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4、孙某某、汪某某等诉某某医院医疗事故纠纷案;5、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与田某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6、王某某诉某工业建筑设计院劳动争议纠纷案;7、彭某与某正大粮油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8、陈某某与某某通信公司、某外资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9、张某某诉宁波美东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10、周某某诉佳佳鱼具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11、林某诉某某集团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12、张畏等温岭犯罪集团案;13、刘礼康故意伤害案;14、沈某某受贿案;15、吕某某挪用公款案;16、陈仕丑绑架杀人案。其中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被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浙江工人报、浙江法制报、人民法院报等新闻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