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
1992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1993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1997年出版《权利义务与诉讼》一书;2003年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3年参加淄博仲裁委员会组织的仲裁员考试,担任兼职仲裁员;2007年参加山东省劳动厅组织的劳动仲裁员考试,担任兼职劳动仲裁员;2009年创办山东王保强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山东省博兴县。
你的个人财产
如受伤,则构成工伤事故
如有借钱不还的故意,则构成诈骗罪。
关键是看合同是否解除
看劳动合同的约定
不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