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工商管理本科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党员,2006年9月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土地整理、房屋、建筑工程、劳动争议、婚姻继承、刑事等纠纷。职业追求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水准,让当事人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擅长:
企业产房屋属于广义上的公产房,因此,你爷爷仅是承租人,不拥有所有权,该房屋不属于遗产,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根据天津市的规定,承租人去世后,配偶、子女、父母均可申请成为承租人,但需达成一致后以一人名义申请变更承租人登记手续。公产房拆迁后,承租人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原则上应补偿给具有承租资格的子女、配偶、父母,鉴于你父亲已经过世,你应该不具有转继承的权利。当然,这个问题在实践中还未形成统一理论,具体问题可当面咨询。
其他同住人有居住权,没有继承权
先去认定工伤,应该起诉老板(雇主),伤残鉴定去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局申请。赔偿的项目比较多,具体情况要看伤残鉴定情况,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
约定还款日期的,自该日起两年;没有约定的可以随时主张,自主张之日起计算,如有中断是由的,应从新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
这要看你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如没有可随时主张,并要求二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有日期则需证明诉讼时效未超过两年即出现诉讼时效中断的是由。
可以起诉要求卖方与你签订协议,如卖方不同意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其承担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