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业务繁忙,请打电话直接咨询(免费)!!我于2004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目前正在云南金湖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以来,在自身的努力及资深律师的指导、合作下,本人的业务素质逐步提高,业务量逐渐扩大。为提高全所律师的办案质量,全所律师已形成一个紧密合作的律师团队,每一起案件都充分体现了集体智慧的结晶。成功案例:1、2009年张某某贩毒案。公诉机关指控贩卖毒品海洛因364.1克,法院判决认定14.1克。2、2007年朱某故意伤害致死案。法院判决朱某13年有期徒刑。3、2009年个旧某某汽车工贸有限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受害人李某某等三人获赔20多万元。4、2009年王某某诉个旧市汽车出租公司客运合同纠纷案,王某某获赔20余万元。5、2010年张某冒充警察抢劫案,2011年8月个旧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并当天释放。6、2011年个旧市“黑老大”马志保(马小宝)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二审辩护人。7、2010年至今为天安保险红河中心支公司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