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本科,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二十多年的法律和律师工作中经办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疗、房地产、知识产权等多个法律服务领域都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本人信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人生格言,在工作上力求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医疗纠纷
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本科,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二十多年的法律和律师工作中经办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疗、房地产、知识产权等多个法律服务领域都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本人信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人生格言,在工作上力求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法庭是法院的内部机构,所作判决是以法院的名义作出的,盖的也是法院的印章。
要弄清送另外一家的原因。
可以考虑挂失补办。
按你叙述的情况是卖方工作人员告诉你他们已经将房屋卖给了别人,但到底是什么情况你要弄清,若确实已经交付给他人,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你有权要求返还房款并要求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依据是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
要补交“五金”,具体数额要让社保部门核算。
从你说的情况看可能是一个场地(柜台)出租合同,要确定共摊面积多少,一要看实际,二要看合同。在合同不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是应该有效的。
用户评价:谢谢
用户评价: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