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汉语言文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996年,考取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专修刑法、房地产、金融、公司法,汽车、保险方面的法规,2000年从事律师工作,注册律师。多年担任商丘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顾问,商丘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秘书长,一汽集团驻商丘的法律顾问、及国内著名汽车销售公司驻商丘的法律顾问,以及山东商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丘法律顾问。特别是对刑法中如何正确使用死刑、、以及在刑法中如何正确认定青少年的年龄颇有心得,而且办理的案件在当地社会上有很大的影响。房地产开发、销售、买卖中的法律风险评估、解决经验丰富。汽车销售中法律风险、购买汽车的法律风险及产生的法律问题造诣很深。企业、公司的设立、破产、重组、转型产生的法律风险、问题有深刻的研究。合同签订、履行中的法律问题,发表多篇论文。擅长合同法、劳动法方面的处理。典型案例,2005年,国家大一企业某汽车厂在河南的销售公司,被五个购车人告到某中级法院,要求退回已经营运一年多的五辆运输卡车。后经过精心调查,成功维护某国有汽车厂的合法权益,在我市产生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