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968年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高等院校教研理论功底,六年专兼职律师工作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一个不惑的律师、教师、工会主席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公司法务、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及诉讼代理;刑事辩护。
擅长:
男,1968年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专职律师,经济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扬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高等院校教研理论功底,六年专兼职律师工作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一个不惑的律师、教师、工会主席的人生历练。擅长领域:公司法务、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及诉讼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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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用人单位不存在退休问题。
首先,这是质押,不是抵押。 质押物因为被使用而价值贬损的,可以主张对方赔偿损失
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区别赌博罪与非罪的关键。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构成赌博罪的前提,不但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一般主观要件,而且必须具备“以营利为目的”的特别主观要件。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抽头渔利,二是开设赌场获取非法收益,三是直接参赌获利,四是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获取回扣、介绍费等费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虽然主观上也有为了赢取少量财物的获利成分,但输赢对其无所谓,或者意义不大,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消遣、娱乐,因此,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工作人员赌博从重处罚。《解释》第五条规定了从重处罚的若干情形: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党政官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重从事公务的人员等。从追究刑事责任的角度讲,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赌博罪的,社会危害更大,理应从重处罚。 一般参赌人员只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现在认为同居不是配偶,不想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