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勇,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律界政协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企改制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曾担任四川省石柱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经冠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黔江开发区律协理事北京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98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被授予律师资格;1991年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全国第十四期企事业法律顾问班学习,获优秀学员称号;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来,曾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精通合同法、工程及房地产法、公司法、保险法和知识产权法,精通婚姻家庭法和损害赔偿。曾担任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柱支公司法律顾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石柱支行法律顾问、石柱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石柱县电信局法律顾问、石柱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旅游局等单位法律顾问,曾代理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等案件,曾南到广东、东至浙江、福建,西临成都等地办理案件,以优异的业绩赢得委托人的信赖,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中,曾有数十篇论文发表于省级刊物,80余篇文章发表于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其中《试论厂长经理的法律意识及其培养》《权力与制约》等文章被有关部门吸收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