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本科,93年考取律师资格,执业十余年,正直、诚实、善良、敬业。任本所副主任,兼市律师协会理事、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代理市首例患者诉市某大医院输血传染病型肝炎赔偿案、平顶山“一帆”发型创作室业主张建华诉《今日安报》名誉侵权纠纷案等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均胜诉。为市某局局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二千多万元辩护,该局长被判死缓;为市某法院法官被控犯滥用职权罪再审辩护,由原判拘役六个月,改判免予刑事处罚。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上海东方卫视、黑龙江电视台、成都电视台、《平顶山晚报》等多家媒体多次采访,为媒体多次解答有关法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