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社轩,男,中共党员,执业律师,清华大学民商法研究生班学员,系统学习民法、刑法、行政法和公司法等研究生课程,成绩优秀,200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著有《论表见代理》等论文十余篇、《汽车保险与理赔》著作五部,在合同法,房地产,交通事故纠纷,职工劳动争议方面有独立的专长。
擅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立案时应该交诉讼费。
关键是警方以什么理由抓的人。
是共犯,三年左右。
按照侵害名誉权起诉。
委托律师处理,协商一个好的办法。
三个月离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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