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所党支部书记,本科学历。执业证号:13204200910356370。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业范围:公司法律风险业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地产、交通赔偿等领域。凭借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务实的执业作风,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技巧,赢得当事人的信任。
擅长:
同意变更就行了,关键是股东们要签字。
由你们自己承担责任。将来你承担后属于施工方的责任,你可以追偿。
不能,你需要拿到本科毕业证书才行。
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的。
违规操作,风险较多。你应当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政府是想赚个差价。
可以争取取保候审,三年以下徒刑,具体量刑要视案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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