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潇律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近二十家企业做过常年法律咨询服务,擅长的法律服务领域为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交通事故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等。杨律师有卓越的谈判沟通能力和娴熟的法律诉讼技巧,能够把自身知识化为能力,所有经手的大小案件,都尽职尽责,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赞誉。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综合
杨潇律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近二十家企业做过常年法律咨询服务,擅长的法律服务领域为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交通事故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等。杨律师有卓越的谈判沟通能力和娴熟的法律诉讼技巧,能够把自身知识化为能力,所有经手的大小案件,都尽职尽责,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赞誉。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相撞《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第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上海市201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元)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51968元/年或4331元/月(2012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88(2013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01(2013标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253(2013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096(2013标准)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60周岁及以下803760(2013标准)61—75周岁40188×年限(2013标准)75周岁以上200940(2013标准)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60周岁及以下348020(2013标准)61—75周岁17401×年限(2013标准)75周岁以上87005(2013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26253×年限(2013标准)农村居民12096×年限(2013标准)丧葬费4331×6月=25984(2012标准)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40188×年限×伤残等级系数(2013标准)农村居民17401×年限×伤残等级系数(2013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20×天营养费20~40×天住宿费60×天上海市统计局发布《2012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涉及赔偿标准部分有“据抽样调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40188元,比上年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7401元,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城市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6253元,增长4.6%。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7955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3%。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096元,增长7.3%。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3551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与妨害公务罪相关的(部分)法律法规如下: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高检发释字[2000]2号)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安全法》第27条第2款: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57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25条: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公民和组织依法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拒不提供或者拒不协助、构成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依照《国家安全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处罚。案例:张三、李四与王五发生冲突,民警甲接警上门处理,张三因醉酒与甲言语不合,进一步发生肢体冲突,李四以言语威胁甲,后张、李两人被警方拘留,又分别被追究了相关刑事责任。法院认为,被告人以暴力、危险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第三方不一定是法人,自然人也可以。原则上不可以是归属于任何一方的。仅供参考。
建议与律师电话联系
建议与律师电话联系
建议与律师电话联系,以说明详情
一般认为是共同财产,建议与律师电话联系,以说明详情。
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