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鸿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刑法学硕士)。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云大法学院毕业后,加入昆明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的民商事、刑事团队从事律师职业。后由于家庭原因从昆明回到临沧市进入烟草系统工作,多年国有企业管理、法务及行政执法工作经历,后辞去公职从事专职律师职业。现执业于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秉持专业、勤勉、务实的执业精神
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郑鸿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刑法学硕士)。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云大法学院毕业后,加入昆明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的民商事、刑事团队从事律师职业。后由于家庭原因从昆明回到临沧市进入烟草系统工作,多年国有企业管理、法务及行政执法工作经历,后辞去公职从事专职律师职业。现执业于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秉持专业、勤勉、务实的执业精神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马路上机动车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交通事故呈爆发式增长态势。而交通事故逃逸的现象就更加突出,大家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要承担责任的,那交通事故逃逸主要责任在谁呢?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认定呢?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逃逸主要责任在谁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逃逸主要责任在逃逸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认定如下:1、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3、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三、交通事故逃逸自首如何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认定主要内容如下: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另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通过小编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交通事故逃逸主要责任在谁有了一定了解。交通肇事逃逸是加重处罚的情节,逃逸的一方是承担全部的责任的,需要赔偿受害人一定的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现在很多人都拥有自己的爱车,随着车辆增多交通事故也跟着增多,但是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是需要赔偿的,那如何证明交通事故死亡关联度呢?交通事故死亡关联度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交通事故死亡关联度是什么意思交通事故死亡关联度是指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与责任人受害人之间的关联程度。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步骤如下:1、报警和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第九条规定,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处罚执行。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理由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因此,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处理,在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找不到依据。2、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丧失,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应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赔偿金的受益人只能是死者的近亲属。3、从死亡赔偿金产生的法理分析,受害人如没有死亡,便没有死亡赔偿金的发生;受害人一旦死亡,则其民事主体资格消亡。在受害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时,便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亲属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既然死者不再是权利主体就无需进行救济,近亲属依其与受害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直接享有相关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已经死亡,如果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就可能认为死者本人还取得了财产。向不存在的民事主体赔偿,既不符合逻辑,在法学理论上也存在障碍。三、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2、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从此时开始在两年内起诉,如系人身伤害则应在一年内起诉。如某些损害是在事隔一段时间后发现的,则应在发现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事隔二十年后才发现受到损害而起诉的,将得不到法院保护,特殊情况下由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准备的“交通事故死亡关联度是什么意思”的全部内容,在这里提醒大家,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因此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更多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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