剡永强律师,大学本科毕业,湖北功竞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医疗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的处理,曾先后分别在国家公立二甲医院、三甲医院专门从事医疗纠纷工作数年,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处理经验,始终秉持维权护法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按照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分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进行鉴定。赔偿标准根据事故等级和伤残等级确定的,如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提醒您,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2.二级医疗事故为二到五级伤残,赔偿指数90%-60%;3.三级医疗事故为六到十级伤残,赔偿指数50%-10%。
医疗事故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结合案件涉及到的标的额来确定的,一般会按照2%-5%收取,不同地区律师收费标准有所不同,当事人受到医疗事故之后应当及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医疗事故责任,然后确定具体的医疗事故赔偿。二、医疗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类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植物人状态;极重度智能障碍;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3.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4.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度智能障碍;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小肠缺损大于3/4,普通膳食不能维持营养;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两侧睾丸、副睾缺损;阴茎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双侧卵巢缺失;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损;四肢瘫,肌力ⅲ级(三级)或截瘫、偏瘫,肌力ⅲ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肩、肘、髋、膝关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医疗发生事故的时候,一般都是会产生医院和患者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等等。那么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如何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二、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时间是多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医疗机构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除外。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在医疗行为上可以具体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医学技术操作规范、技术程序、处置原则等。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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