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在高校任教十余年,从事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擅长处理各种劳动争议、企业法律法律风险防范、民商事纠纷、土地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勤勉尽责的专业精神,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执业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土地纠纷、刑事辩护等。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建筑工程,征地拆迁,刑事案件
李华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在高校任教十余年,从事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擅长处理各种劳动争议、企业法律法律风险防范、民商事纠纷、土地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勤勉尽责的专业精神,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执业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土地纠纷、刑事辩护等。
在现实生活中,工程款的追讨问题一直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很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往往无法按时拿到工程款,那么你知道工程款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二、欠款没有欠条怎么办对于没有欠条且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婚外情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很多人都经不住诱惑,然而婚外情并没有明文规定是犯法的,只是触犯了道德底线,如果婚外情一旦成为事实,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必会有纠纷,那么婚外情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分割呢?婚外情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判呢?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婚外情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分割?因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注:婚姻法法条已失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我国《婚姻法》现使用民法典,由民法典替用。(一)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婚外情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自由决定。(二)判决分割如果夫妻在婚外情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那么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二、婚外情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判?当夫妻因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无法通过协议分割予以解决,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法院在审理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时,主要考虑以下三种因素:(一)照顾子女和女方原则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因为子女和女方一般属于弱势群体,一旦离婚会对其造成极大的精神打击和物质压力。注:婚姻法法条已失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我国《婚姻法》现使用民法典,由民法典替用。(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夫妻婚外情离婚时,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三)要求损害赔偿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夫妻因婚外情离婚时,如果有婚外情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注:婚姻法法条已失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我国《婚姻法》现使用民法典,由民法典替用。婚外情离婚财产纠纷问题一直都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在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法官一般都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在具体分割财产的时候就能够多分得一些。如果还有法律想咨询,建议找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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