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介绍上海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会员静安区律师代表候选人少数民族公益律师知名实战派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管控专家公司治理、企业劳资、合同事务方面资深法务专家曾在某人民法院担任法官(2001.07-2007.03)具有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自从执业以来处理上千件法律案件业务领域企业兼并重组、金融期货信托、合同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债权债务、劳动争议。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个人介绍上海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会员静安区律师代表候选人少数民族公益律师知名实战派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管控专家公司治理、企业劳资、合同事务方面资深法务专家曾在某人民法院担任法官(2001.07-2007.03)具有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自从执业以来处理上千件法律案件业务领域企业兼并重组、金融期货信托、合同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债权债务、劳动争议。
生活在社会当中,人与人之间难免都需要打交道,在这些往来中发生争议的情况有很多,有的可能要起诉到法院,一般人都是不愿意沾上这些事情的,但是有时也无可奈何,很多当事人还担心民事诉讼会影响贷款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事诉讼会影响贷款么1、单纯的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不会影响银行贷款。2、但是,如果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且已经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的。在未履行完毕以前,执行法院可以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这种情况下,将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二、个人征信报告查看次数过多影响贷款吗1、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审批贷款、信用卡前,都会查一查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而且每次的查询记录,都会储存在信用报告里,保留两年的时间。通常情况下,个人可以免费在征信中心查阅自己的信用报告。也可以在办理业务时授权银行等机构查询信用报告。此外,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要,也可能会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所谓信用报告“硬查询”,则是指在银行审查个人的贷款申请过程中,所必须进行的信用查询,比如信用卡审批、贷款审批等。此时,个人填写的申请表上通常会列有“授权某某金融机构查询个人征信”的条款。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曾公开表示,因申请信用卡、贷款等进行“硬查询”次数过多,可能会令银行对新的放贷更为谨慎。2、如果短时间“硬查询”太多次,银行会认为你近期迫切的需要用钱,存在很高的潜在违约风险,因此会把你列入不受欢迎的客户名单。你想啊,缺钱的人才会查自己的征信怎么样。如果查得太频繁,那很可能是急需贷款却又贷不下来,这么恶性循环,被拒贷的可能性就很高了。三、银行个人贷款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较多的银行存款或者固定资产也可以加分。3、年满十八周岁,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当前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或对其不利的民事案件。个人及配偶名下贷款及贷记卡均无当前逾期,征信记录符合各产品准入要求。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在现实生活中,依法纳税是我国每一个有合法收入来源的公民的义务,劳动者每个月都要进行纳税,但前提是要达到纳税的起征点,那么具体是怎么扣税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务合同怎么扣税的相关内容。一、劳务合同怎么扣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200元个税;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800元个税。3、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4、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二、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法方面的法律。三、劳务合同的期限是多久(一)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不论期限有一年、二年甚至是五年、十年,都由双方约定而成。(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固定期限劳务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务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务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在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续订劳务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务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务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务合同即终止。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具体如下: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务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使用期,即对于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无论其是否转换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3、劳务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4、劳务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5、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务合同怎么扣税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劳务报酬的税费也是要分阶段来进行计算的,如果超过800元的就要扣除800原之后缴纳20%的税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哦。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激励政策越来越广泛地为公司所使用股权激励收益亦成为员工收益的一部分但当解除劳动关系计算经济补偿时股权激励收益应如何计入?基本案情2009年小杨入职某公司。2017年6月28日小杨取得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000多股,授予价格为每股55元,认股款金额合计人民币25万元。小杨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2019年7月29日限制性股票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后,小杨获得收益11.69万元。2020年5月15日由于公司岗位人员调整,小杨于2020年4月起属于待岗状态,公司每月仅向其支付基本工资。故小杨于5月15日以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没有主动支付劳动报酬为由通过书面形式向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某公司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0年5月18日解除,但对小杨提出的单方解除理由不予认可。2020年5月21日小杨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差额等。该委作出仲裁裁决后,小杨向法院提起诉讼。●裁判结果●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公司一次性支付小杨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51402.46元。裁判理由某公司存在未足额及时支付小杨工资的事实,小杨以此为由向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某公司应向小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关于某公司应向小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法院分析如下:01限制性股票收益是否属于劳动报酬案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与小杨的个人绩效考核挂钩。由此可见,该限制性股权激励基于小杨与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产生,某公司根据小杨的职务、工作性质及业绩考核等综合因素予以发放,是对小杨劳动力价值的体现。小杨获得案涉限制性股票是基于自身对某公司提供劳动而获得经济利益,而非出于投资增值目的而出资购买。因此,案涉限制性股票应属小杨应获劳动报酬。02案涉股权激励是否应计入小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授予劳动者限制性股票时并非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但由于劳动者在获得限制性股票时支付的对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在股票解禁时,必然会为劳动者带来差价的收益,这部分收益是可以以货币形式体现的,故应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本案中,小杨获得的限制性股票虽不具有货币的外在表现形式,但在其符合条件出售时获得收入可以表现为货币形式,且事实上小杨也因此限制性股票收入11.69万元。03案涉股权激励应全部还是部分计入小杨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之所以是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因为该工资最能真实反映劳动者离职之时劳动所获得的对价。而股权激励属于用人单位的一项长期性激励措施,其对应的期间为劳动者获得激励股权之日至其权益实现之日,体现的是该段期间内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工作量及对用人单位的贡献率。故在将股权激励收益计入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劳动者取得的股权激励对应的时间段进行区分,对于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范围外的激励获益予以剔除。具体到本案,案涉限制性股票的收益对应的日期为2017年6月28日(小杨取得案涉限制性股票日)至2019年7月29日(股票解禁日)。而小杨于2020年5月离职,其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统计范围应为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综上,计入小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应为2019年5月、6月、7月分摊的案涉限制性股票收益金额。法官说法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创业板、新三板改革逐步深化,股权激励政策越来越广泛地为公司所使用,股权激励收益亦越来越普遍的成为员工收益的一部分。与之相伴,股权激励纠纷连年增长。劳动争议案件中,对股权激励收益的审查,关键在于股权激励收益是否可以体现劳动对价性及人身从属性。具体可以从股权激励的基础、对象、形式及实现条件等四个方面进行考量。对于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基础上,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效果(如绩效)等因素有关,体现劳动对价性及人身从属性,则劳动者据此获得的股权激励收益应属于劳动报酬。反之,则不属于。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审理股权激励收益问题时,主要在于如何界定其与经济补偿金的关系,即股权激励收益是否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及相应的计算方式。劳动者离职时,若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持有限制性股票的月份与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重叠部分的股票差价收益应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你好,可以做其他公司任职财务。
你好,可以去申请失业保险金。
表示接受遗产一定要进行明示的表示如:书面、口头等。
契税按照房价百分之三区支付。
你好,至需要提前3天递交离职通知就行。
用户评价:已经成年,感谢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