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涛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至2019年8月执业于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8月转至在亚太地区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大连地区执业。多年的律师生涯让杨律师养成了认真细致、思维缜密的职业素养;铸就了敢于并善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擅长:
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就受该意思拘束;二、什么是承诺1、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表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的期限到达要约人;3、受要约人拒绝、期满未承诺、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失效;三、什么是要约承诺2、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发展的日益复杂化,合同订立的时空都在扩大,以要约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基础判断合同成立与否、进而分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就愈显必要。1、使合同成立过程清晰,易于判断。由于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经过要约承诺,当事人意思表示趋于一致,合同就成立了。这一判定过程主要涉及要约承诺制度中的要约的概念、要约的要件、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失效、承诺的概念、承诺的要件、承诺的效力、承诺的迟到和迟延、承诺的撤回,这些内容基本囊括了要约承诺制度的全部。3、随着市场经济的复杂化、多变化,当事人对自己的意思表示应拥有一定的修正权。这主要涉及要约的撤回、撤销及承诺的撤回制度。只有建立完善的要约承诺制度,才能通过赋予双方一定权利义务的方法处理好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