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陈国强律师,于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曾在发电企业供职,全面负责该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并先后在锦州市商务律师事务所(辽宁新阳律师事务所的前身)、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执业,其为人正直、法学理论扎实、经验丰富、善于思考、勤勉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