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务律师,毕业于北方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在大三的时候便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证A证,法学功底深厚。在从业期间,本律师做事踏实认真,对工作兢兢业业。对每个案子的完成,都尽自己所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备律师这一职业所需的职业要求。对于一位律师来说,对每个细节严格把握,对每种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对每项需求分别制定思路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能力,在这些方面,本律师一直以此为目标,每次都完成的很好,办案经验丰富,获得当事人无数好评。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刘远务律师,毕业于北方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在大三的时候便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证A证,法学功底深厚。在从业期间,本律师做事踏实认真,对工作兢兢业业。对每个案子的完成,都尽自己所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备律师这一职业所需的职业要求。对于一位律师来说,对每个细节严格把握,对每种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对每项需求分别制定思路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能力,在这些方面,本律师一直以此为目标,每次都完成的很好,办案经验丰富,获得当事人无数好评。
基本案情:原告与被告相识,后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李某乙。由于双方相识不久后就草率结婚,对彼此的性格、爱好、兴趣了解较少,在长达十多年的共同生活中,没有共同的语言和爱好,夫妻感情未真正建立。加之被告性格古怪,对原告及女儿的工作、学习、生活不闻不问,与原告及其家人的关系十分紧张,导致夫妻感情十分冷漠。且被告赌博成性,不务正业,致使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年**月,被告因诈骗罪被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给原告及其女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造成了极大伤害。现原告起诉要求离婚等事项。代理人:刘远务律师法院判决:本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但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在共同生活中不能妥善处理矛盾,导致双方夫妻感情受到影响。尤其是李某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后,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曹某某起诉要求离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刘远务律师释法:一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罚,另一方是完全可以起诉离婚的,这种情况属于《婚姻法》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起诉方需提交刑事判决书等证据予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养费基本案情:原告与被告相识,后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李某乙。由于双方相识不久后就草率结婚,对彼此的性格、爱好、兴趣了解较少,在长达十多年的共同生活中,没有共同的语言和爱好,夫妻感情未真正建立。加之被告性格古怪,对原告及女儿的工作、学习、生活不闻不问,与原告及其家人的关系十分紧张,导致夫妻感情十分冷漠。且被告赌博成性,不务正业,致使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年**月,被告因诈骗罪被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给原告及其女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造成了极大伤害。现原告起诉要求离婚等事项。代理人:刘远务律师法院判决:本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但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在共同生活中不能妥善处理矛盾,导致双方夫妻感情受到影响。尤其是李某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后,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曹某某起诉要求离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刘远务律师释法: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父母对子女是抚养的义务,不因任何情况而有所否定,因此,对于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同时,根据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一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处实刑,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起诉方需提交刑事判决书等证据予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基本案情:原告与被告相识,后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李某乙。由于双方相识不久后就草率结婚,对彼此的性格、爱好、兴趣了解较少,在长达十多年的共同生活中,没有共同的语言和爱好,夫妻感情未真正建立。加之被告性格古怪,对原告及女儿的工作、学习、生活不闻不问,与原告及其家人的关系十分紧张,导致夫妻感情十分冷漠。且被告赌博成性,不务正业,致使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年**月,被告因诈骗罪被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给原告及其女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造成了极大伤害。现原告起诉要求离婚等事项。代理人:刘远务律师法院判决:本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但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在共同生活中不能妥善处理矛盾,导致双方夫妻感情受到影响。尤其是李某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后,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曹某某起诉要求离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民事诉讼法》第八条当事人平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一百三十四条审理方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刘远务律师释法: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对于一方正在服刑,尚在监狱的起诉离婚诉讼,原告方是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处理,只需要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授权律师代为处理理即可。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条、第一百三十四条、条十七条、二十二条之规定,对被监禁的提起诉讼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并且法院一般会根据被告方的特殊情况,到被告所在的监狱进行开庭。原告方需提供自己的户口本或是经常居住地的证据。另外,一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罚,另一方是完全可以起诉离婚的,这种情况属于《婚姻法》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起诉方需提交刑事判决书等证据予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种情况:一切顺利30日冷静期内双方均不撤回申请,第二种情况: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30日冷静期内有一方去撤回申请,第三种情况:冷静期届满一方不配合办离婚30日冷静期内双方均不撤回申请,
目前,在我国对于男女的结婚年龄,依旧是男方需要年满22周岁,女方需要年满20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3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第一条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第二条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否则,不予受理。第四条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二)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结结果、时间;(三)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四)申请理由及请求;(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五条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六条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七条人民法院审查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作出的裁定不得上诉。第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于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第九条外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原告为申请人的,人民法院应责令其提交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第十条按照第八条、第九条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应经该外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同时应由申请人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第十一条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被告为申请人,提交第八条、第十条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和公证、认证有困难的,如能提交外国法院的应诉通知或出庭传票的,可推定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为真实和已经生效。第十二条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一)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二)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三)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四)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五)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三条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的承认,以裁定方式作出。没有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裁定承认其法律效力;具有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第十四条裁定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级人民法院”名义作出,由合议庭成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第十五条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第十六条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第十七条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必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原告一方变更请求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或者被告一方另提出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申请的,其申请均不受理。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后,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十条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虽经外国法院判决,但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的,不妨碍当事人一方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第二十一条申请人的申请为人民法院受理后,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人民法院以裁定准予撤回。申请人撤回申请后,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另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第二十二条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后,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你好,构成轻伤以上的话,是会涉嫌刑事犯罪的哟
你好,请问你具体是想咨询什么,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你好,公证是要找公证机构的哟
你好,侵权责任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但你所说的情况可能要求不到什么,因为伤情不严重
你好,这种情况赶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个人觉得就没得太大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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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解答您是认真的,和别的律师敷衍态度真是天壤之别
用户评价:您的回答很有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