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康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对民商事法律及操作实务有较深的认识和见解,特别擅长于办理离婚、房产纠纷等案件。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以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为基础,全心维护每一位客户的利益,针对每一诉讼及非诉讼代理,都精心策划、认真准备法律文件,以其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赢得客户好评。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吴康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对民商事法律及操作实务有较深的认识和见解,特别擅长于办理离婚、房产纠纷等案件。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以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为基础,全心维护每一位客户的利益,针对每一诉讼及非诉讼代理,都精心策划、认真准备法律文件,以其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赢得客户好评。
案情介绍:委托人为女方,婚后双方感情不好,性格不合。女方生病男方不管不问,不尽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至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于是委托南京资深离婚律师吴康代理离婚诉讼。审理结果:1、男女双方离婚;2、婚生子和婚生女由女方抚养。律师点评:本案中委托人女方要求离婚并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男方要求一方抚养一个。我和女方说如果法院判决的话一般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争取两个孩子难度很大。要想争取两个孩子,最好通过调解的方式说服男方同意。我了解到两个孩子目前在女方父母处抚养,男方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抚养孩子,也没有尽过抚养的义务。于是我多次和男方协商,男方表示如果女方不接受一方抚养一个孩子的话就不同意离婚。我告知男方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在女方父母处生活,姐弟俩朝夕相处感情很深,如果让他们分开的话他们会接受不了,改变成长环境对孩子也不利,而且男方目前的情况也没有时间精力抚养孩子。男方说回去考虑一下。开庭当天,我又主动找到男方询问男方的调解意见,男方表示担心孩子都给女方的话会见不到孩子,我说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女方会配合探视的。经过长时间的耐心沟通,男方同意了我方提出的要求离婚,两个孩子归女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的调解方案,至此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原本预计要一年时间法院才能判决离婚,因为顺利促成双方方调解,结果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当事人对律师高效的工作非常满意。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苏0116民初3716号原告A,女,1990年生,汉族,住南京市六合区。委托代理人吴康,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B,男,1974年生,汉族,住南京市六合区。案由:离婚纠纷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1、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2、婚生女和婚生子均由原告负责抚养,被告于2017年8月起,每月20日前给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两名子女年满18周岁止;3、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分割,各人债务由各人承担;4、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17年7月12日
案情介绍:委托人为女方,婚前和男方缺乏了解,认识仅两个月就闪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女方多次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于是女方委托南京资深离婚律师吴康向法院起诉离婚。审理结果: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准许女方撤诉;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0元。律师点评:本律师接到案件后,了解到女方要求尽快离婚的想法。我告知女方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第一次法院不会判决离婚,需要起诉两次,至少需要一年时间才能判决离婚。女方表示时间太长了。我告知女方我擅长通过调解的方式促成当事人快速离婚,我争取说服对方同意离婚。接受委托后,我迅速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积极和法院沟通,得知男方已收到传票。于是我第一时间致电男方,向他说明了女方要求离婚,问他有什么要求和想法。男方情绪非常激动,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我打算待男方情绪平复后再和他沟通。第二天我再次致电男方,向他说明了既然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了,不如好聚好散,拖下去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有什么要求可以提,我可以向女方转达。男方提出如果离婚的话要求抚养孩子。我立刻把男方的要求和女方说明,女方表示同意。经过我反复耐心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离婚。本律师起草了离婚协议,当事人双方来律所在协议上签了字。随后我陪同当事人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最终本案以双方协议离婚并向法院撤诉的方式圆满解决。从立案到离婚只用了10天的时间,当事人对本律师高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苏0116民初4409号原告A,女,1987年生,汉族,住南京市六合区。委托代理人吴康,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B,男,1987年生,汉族,住南京市六合区。案由:离婚纠纷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6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7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负担。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17年7月10日
案情介绍:本案委托人女方,与对方因感情不和分居超过四年,多次向被告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于是委托南京知名离婚律师吴康向法院起诉离婚。审理结果:1、男女双方离婚;2、双方共同的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一次性支付男方房屋分割款15万元;3、子女由男方抚养,女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万元。律师点评:第一次开庭时被告未到场,女方提出的观点无法向被告核实,女方也无法证明双方分居满两年的事实,因此法院第一次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这样的话女方得二次起诉,要等一年时间才能离婚,女方不想拖那么长时间。庭审后本律师和男方沟通,争取说服男方同意离婚,男方表明双方最主要的是房产分割问题谈不拢,双方有一套共有的房产,价值50万,双方都想要房子。这套房子如果法院判的话会平均分割。而女方对房子出资更多,平均分割对她不公平。于是本律师向男方说明房子女方出资更多,并且女方没有其他房产,离婚后没有住的地方,争取说服男方作出让步。经过本律师多次耐心沟通,男方同意了本律师提出的房子归女方,女方一次性给男方房屋分割款15万元的方案。本案最终圆满调解解决,从立案到结案只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皖0722民初1639号原告A,女,1984年生,汉族,住江苏省涟水县。委托代理人吴康,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B,男,1981年生,汉族,住安徽省枞阳县。案由:离婚纠纷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3年生育一子,2010年补办结婚登记。原告因性格不和离开被告外出打工至今,原告诉至本院要求离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二、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原告所有,原告给付被告房屋分割款15万元;三、原被告之子由被告抚养,原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2万元,原告对婚生子享有探视权,探视时被告应予以配合。四、家庭其他财产归被告所有;四、双方无其他争议;五、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枞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7月6日
案情介绍:本案当事人住在南京,在全椒买房投资。买房置业本来是件开心的事,谁知遇到开发商不诚信,恶意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卖房,擅自涨价。当事人南京全椒两地多次往返和开发商交涉,开发商态度强硬。无奈决定起诉开发商,经过多方比较,委托南京知名律师吴康代理此案。审理结果:1、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2、被告退还定金3万,支付违约金2万,合计五万。3、双方无其他争议。律师点评:本律师接到本案后,认真分析后认为开发商构成违约,收集了证明开发商违约的证据。此案争议金额不大,如果走法院判决程序的话时间较长,当事人希望能尽快解决,于是本律师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调解解决。开庭当天本律师早早来到法院,见到开发商代理律师,向其阐明了我方的观点,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的责任。对方感到明显理亏,不希望此事影响到开发商的信誉,愿意调解解决。对方律师提出了愿意全额退还定金的方案,本律师向对方说明其是违约方,根据法律规定其要承担违约责任,仅仅退还定金肯定不行,必须支付违约金。经过本律师和对方代理律师多次耐心沟通,对方愿意在退还定金的基础上额外赔偿2万元。至此案件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庭前圆满调解解决。从法院立案受理到结案仅用了11天。当事人很快拿到了开发商退还的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皖1124民初850号原告A,女,1964年生,汉族,住江苏省南京市。委托代理人吴康,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开发商B,住安徽省全椒县。案由: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双方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商品房,原告支付定金3万元。后双方因购房价格发生争执,协商未果,原告起诉到院要求处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A与被告B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二、被告在7日内退还原告定金3万元,支付违约金2万元,合计5万元;三、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全椒县人民法院2017年3月31日
一、单方离婚与双方离婚有什么不同?法律上并没有单方离婚这一说法。从实践来说,单方离婚就是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与此相应,双方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都提出离婚。很多人觉得单方离婚特殊,是因为他们觉得单方离婚的话,法院会很难同意,因此单方离婚的条件也是与双方离婚不一样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没有了感情,没有了在一起生活下去的信心和想法,那么离婚其实对彼此都是有利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婚姻法才规定了,人们不仅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但是这并不是说离婚就是无条件的。因为很多夫妻可能只是一时的冲动决定离婚,因此法院一般不会立马准许夫妻离婚的请求,而是在经过调解、劝说等程序后,觉得夫妻感情复合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才会准许离婚。二、单方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单方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因此,单方离婚所需要的条件,就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要的条件。但是,单方离婚已经表明,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因此是不可能采取协议离婚的。因此,单方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单方离婚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进行,单方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一般来说,如果存在下述情形,法院在经过调解无效后,就会准许单方提出的离婚请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个条件其实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1)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的重婚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而且触犯刑律,须受刑罚的制裁。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提出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有一方有妻子(或丈夫)还在外面“包二奶”、“养情人”或“养小三”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双方应互负的贞操义务,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离婚,都证明一个事实,即婚姻关系已很难维持下去。人民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是指通过殴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的折磨与摧残。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摧残、折磨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遗弃则指有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的行为。上述情况的出现,已使得夫妻双方很难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存在的基础。因此,法律规定了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作出离婚判决。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赌博、吸毒等恶习,要耗费大量家庭财产,并有损身心健康,有恶习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无法去履行其应尽的家庭义务。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此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人民法院应做出离婚判决。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之间长时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很难相互之间履行相关义务,夫妻关系从而近于名存实亡,故而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理应作出离婚判决。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上述四项规定,并不能完全概括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所有原因,因此,婚姻法规定此项兜底条款作为补充。以上就是对“单方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单方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所作的解答。单方离婚的条件与双方离婚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在单方离婚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而法院审理单方离婚的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但是,对于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必要时应当及时与律师联系,毕竟他们有多年处理单方离婚的实践经验。
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产生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具体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呢?请看下文。二、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一)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二)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三)离婚怎么判孩子?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四)离婚怎么判孩子?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总的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者双方都想独自抚养孩子,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介入,并献计献策的话,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显得更有把握。毕竟,离婚怎么判孩子?离婚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有时候更像一场战争,一旦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光靠个人热情、一厢情愿是远远不够的。
无法起诉,需要知道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她的银行账户,并要求分割存款
婚后还贷的部分和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用户评价:真是一位好律师!
用户评价:您的解答很详细,消除了我心中的顾虑,谢谢
用户评价:感谢您百忙之中抽时间解答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