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冷娇现任吉林良佐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5年,办理了大量的经、民、行政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备受当事人的肯定。多年来一直本着以德为本,诚信为人的执业理念,认真办案,努力研究业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自己的事业负责。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刑事辩护。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
于冷娇现任吉林良佐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5年,办理了大量的经、民、行政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备受当事人的肯定。多年来一直本着以德为本,诚信为人的执业理念,认真办案,努力研究业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自己的事业负责。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刑事辩护。
在我们理解的范畴内,合同签字之后合约就生效了,之后就是如何履行合约的问题,如果发生了合同纠纷,可以协商解决,而如果遇到了合同诈骗,就要报警处理了,那么想知道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二、合同诈骗罪管辖如何确定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机关收集和核实证据,及时处理案件;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和当地群众参加旁听;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刑事犯罪的规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更为适宜”则是指为了便于查清案情、方便群众,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或者被告人在原居住地罪恶多端、民愤极大,在原居住地审判可以发挥更好教育作用。
打架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很多人实施暴力、伤害行为的时候,往往是一时冲动。冲动是我们可控的一种情绪,切勿让不良情绪支配了我们。更多关于打架轻伤一级怎么判刑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日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违法放贷罪的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二、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单位与自然人。单位指能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自然人指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物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但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也不是一切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而是指直接负责信贷业务的调查、经办的信贷人员和具有贷款审查、审批、发放权利的管理人员。主要有信用社主任、信贷员,笔者认为还包括原信用站会计、储金会从事信贷的工作人员。
具体情况,你没有表述清楚。
没住院是否有医院诊断书,能否构成伤残?
我认为是寻衅滋事罪,你可以主张寻衅滋事罪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买卖是否有钱款给付的证据,是否符合买卖
可以给点补偿,但是不是继承人
不会,因为你不是家属,会通知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你可以到办案机关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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