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清芳,女,法学硕士,中共党员,内蒙古律师专业研究会理事。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毕业于内蒙古工业大学,现执业于内蒙古蒙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501201311628957。事务所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南路奈伦如意国际3号楼1911室。专业方向为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及企业法律顾问等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郭清芳律师在从事律师职业过程中,由于求真务实的执业风格,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和好评。部分成功案例如下:一、诉讼类:1、内蒙古康泰雷克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温XX、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支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于X、陈XX、陈XX、陈XX与汤XX、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包头市昆都仑支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3、吴XX与袁XX、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4、武川电力与九名电工劳动争议案。5、清水河电力公司与张XX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6、吉XX盗窃、抢劫援助案一、二审(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7、林XX贩卖毒品援助案一、二审。8、丁XX诈骗案。9、李XX合同诈骗、诈骗案。10、吴XX故意伤害案。二、非诉类:1.乌仁艺术工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案。2.内蒙古凯捷东芝电梯销售公司法律顾问。3.呼和浩特市东方金子塔法律顾问。4、呼和浩特市玖和环保评估公司尽职调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