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轩律师

范明轩

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律师简介

范明轩律师,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经济、刑事业务部执行主任,刑事案件专业网站“判几年网:http://www.panjinian.com”创立者、首席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200余名,是天津最大、人数最多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天津的地标性建筑---海河之畔的津塔写字楼77、78层,力争以最专业的律师、最好的环境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范明轩律师在执业期间,办理刑事、民事案件上百起,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娴熟的办案技巧以及对案件、对当事人、对律师职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其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以胜诉结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范律师相信:“术业有专攻,外行人做不了内行事,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把事情做好。”正因如此,他专门致力于刑事犯罪、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离婚案件的研究与办理。在办理大量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猥亵妇女儿童、抢夺、抢劫、盗窃、诈骗、信用卡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交通肇事、开设赌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经济类犯罪案件以及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以其专业与细致为当事人赢得了利益的最大化,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同时也积累了颇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技巧,成为天津青年律师界的杰出代表。亲办部分成功案例:(一)刑事业务领域1、金某某贩卖毒品案(认定毒品数量从145克降至11克);2、段某某故意伤害案(免予刑事处罚);3、左某某妨害公务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4、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从轻处罚至四年);5、叶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取保候审、缓刑);6、陈某某故意伤害案(罪名从故意杀人未遂变更为故意伤害罪);7、李某某故意杀人案(死刑留命);8、刘某某盗窃案(取保候审、缓刑);9、李某某诈骗案(诈骗数额875万,从轻处罚);10、吴某某合同诈骗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1、都某某转化型抢劫案(减轻处罚,判一年七个月);12、孟某某信用卡诈骗案(宣告缓刑);13、柴某某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缓刑);14、王某某贩卖毒品罪(毒品数量减少,减轻处罚);15、李某某强奸、强制猥亵罪(从轻处罚)……(二)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类案件1、三鑫节能诉江苏兴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山东安航诉天津圣百雅居间合同纠纷一案;3、金某某诉张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继续履行合同);4、杨某某诉梁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胜诉);5、刘某诉刘某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调解胜诉);6、董某诉董某、付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发回重审胜诉);7、谭某诉金某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判决胜诉);8、张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判决胜诉);9、上海和瑞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腾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判决胜诉);10、上海识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上海腾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判决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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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范明轩
执业地区:天津-天津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
执业证号:11201*********58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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