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圣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律师。阳江地区刑事辩护、重大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及阳江公司企业法律顾问。陈志飞律师担任阳江多家生产、房地产、互联网新型企业及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刑事方面参与阳江地区多起影响极大刑事案件辩护,多起案件取得不予批捕、特殊自首、缓刑、二审改判等良好效果,同时陈志飞律师的广东圣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办理阳江地区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可电话预约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办理。非工作时间不接受预约及咨询,望见谅。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广东圣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律师。阳江地区刑事辩护、重大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及阳江公司企业法律顾问。陈志飞律师担任阳江多家生产、房地产、互联网新型企业及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刑事方面参与阳江地区多起影响极大刑事案件辩护,多起案件取得不予批捕、特殊自首、缓刑、二审改判等良好效果,同时陈志飞律师的广东圣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办理阳江地区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可电话预约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办理。非工作时间不接受预约及咨询,望见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一审刑事判决,应于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申请检察院抗诉,第二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刑事判决作出之后即生效,但如果二审刑事判决确有错误,又从何处纠正?国家并未封锁救济途径,在二审程序之外,还设置“审判监督程序”,允许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二审刑事判决继续提异议,但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被告人需“上场“即到监狱服刑。一、刑事申诉的主体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从被告人一方来说,一般可由其近亲属委托律师进行,被告人则留在监狱专心创造条件减刑)二、刑事申诉的对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三、刑事申诉的提出时间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2、超过2年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总结来说,刑事申诉提出的时间可以说是没有限制,只要能证实符合法定的情形。四、刑事申诉、刑事申请再审应该提供什么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五条的规定:(一)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三)其他新证据: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申请再审或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具体资料副本数量可咨询当地受理法院。五、受理、审查刑事申诉的法院先向原终审人民法院提出,驳回后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以笔记执业地区广东省阳江市为例,若二审判决由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那么提出申诉,应先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驳回后,再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驳回,可以上升至最高人民法院,现在最高人民法院于广东省深圳市设置巡回法庭,对提出申诉的人民群众更为方便。六、刑事申诉处理的期限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3个月内做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实践中该规定形同虚设,因为上下级法院客观确需要衔接时间,该衔接时间在实践中无法计算在内,因此提出申诉后,对处理期限的把握只能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受理法院查询,需要耐心等待处理结果。七、刑事申诉与提出刑事抗诉申请孰先孰后?笔者并未查询到有关于两者孰先孰后的规定,但在实务中,检察机关一般建议穷尽法院申诉程序,再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不过若案件错误明显,两者并行又未尝不可呢?八、需注意提出刑事申诉及抗诉申请并不必然导致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受理单位只是对申请进行审查,是否启动再审或检察院是否向法院提出抗诉,需要审查后再行决定。2017年4月2日转载请注明出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属于比较常见的业务,笔者担任阳江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现针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公司股权转让的实务问题进行梳理:一、股权转让的类型: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一)内部转让依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规定,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受任何限制。(二)外部转让依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的规定,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必须征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此处半数指其他股东总人数的半数,非持股比例)。二、股权转让的关键文本:《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的价款支付、变更登记时间等关键事项均设计到《股权转让协议》中去,然后再执行。《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是股权转让的关键。而现实中总会出现各种特殊的情况,涉及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评价的问题,在此,笔者挑选几个具代表性的问题进行分析:(一)、未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股权转让是否有效?1、一般情况下,只要满足《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关于股权转让的要求,那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该协议便有效。办理变更登记只是附随义务,只是工商部门行政管理的要求,但要注意的是,未经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2、特殊情况存在于外商投资企业。其股权变更需要经过商务部门批准。如未经批准,则不生效。(二)、具有特殊资质的公司发生股权转让,公司资质会受影响吗?公司名下有采矿权、特许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便随之转让,有异议的当事人往往会提出这就是以“股权转让”的名义行“资产转让”之实。但回归到法理层面,公司与公司股东的人格始终相互独立,相关的特殊资质或资产还是在公司名下,两者始终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应当认定公司的资质不发生影响,相关司法裁判也是支持该观点。(三)隐瞒公司债务进行股权转让,或隐瞒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效力如何?隐瞒公司债务及隐瞒瑕疵出资的情况,均构成“欺诈”,那么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上述情况下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属于可撤销协议。(四)显名股东擅自转让股权,隐名股东如何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为此类纠纷设置了解决原则“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意即此处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隐名股东的救济途径是依据自己与显名股东之间的“代持股协议”,依法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五)夫妻单方转让属于共同财产的股权是否有效?夫妻之间享有一般家事代理权,但明显超出一般家庭事务必需范围的事项,应结合配偶是否追认以及第三人是否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来判断,因此,夫妻单方转让属于共同财产的股权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第三人是否有恶意,价格是否合理等角度予以认定。2017年3月31日转载请注明出处
十四岁一下属于强奸,可以争取减轻处罚
当然可以,具体什么罪名?争取二审改判
看有无其他证据能够证实,具体的承诺内容
看合同和尾款计划书具体内容 可以起诉追讨 三年诉讼期限应尽快起诉
公司有帮你申请吗?如果公司申请了那么个人不需要再申请
需要看看具体的证据内容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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