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爱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8年进入司法部门工作,熟悉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理论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对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有着独特的认识与见解,至今已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擅长:
若因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财产和孩子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起诉离婚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若孩子在两周岁以下比较倾向于女方抚养,但是也要考虑到双方的收入、成长环境等因素对孩子的影响。若孩子已经十周岁以上应该询问子女的意愿。
若双方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若女方不返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