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讼财产保全向法院提供担保时,可以采用所属财产,如现金、房产或法院认可的其他资产质押,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也可以采用法院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担保。在以上担保方式有一定困难的情况下,如没有足够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找不到合适的第三方进行担保等时,就需要担保公司的介入。我公司在介入诉讼保全担保时,不受地域限制,审查手续简便,为客户通过财产保全进行维权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担保业绩显著。实践证明,由专业担保公司介入“财产保全”担保,是企业司法诉讼时一条行之有效的维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