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晶律师,女,现执业于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处理过大量的民商事纠纷,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各种利弊,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客户的好评和赞誉。法学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做事稳重,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析产继承、房地产、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等业务。雷晶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愿竭诚为您提供诉讼或非诉讼的法律服务,诚心为您排忧解难。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雷晶律师,女,现执业于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处理过大量的民商事纠纷,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各种利弊,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客户的好评和赞誉。法学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做事稳重,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析产继承、房地产、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等业务。雷晶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愿竭诚为您提供诉讼或非诉讼的法律服务,诚心为您排忧解难。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定我作为王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开庭前辩护人依法查阅了有关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全面了解了案件情况,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就本案发表以下几点辩护意见:首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下面针对量刑方面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根据刑法234条和量刑指导意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辩护律师认为应确定三年六个月为量刑起点。二、从本案的案发情况来看,本案系因邻里纠纷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伤害罪,而且受害人也有过错,被告人在此事件中也受轻伤。根据量刑指导意见三(一)5,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三、被告人系初犯,社会危害性小,而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对办案机关的传唤随叫随到包括在住院期间,可以从轻处罚。四、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中“……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视为自动投案:……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的规定,应视为被告的行为是自动投案。在本案中,被告人知道有人打了110,然后他选择去家里等待,而且把伤人工具放在身边,等待民警到来,应该认定自动投案,并且在接受民警讯问时如实供认自己罪行,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认定被告人系自首。根据量刑指导意见,视为自动投案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5%以下。五、案发后,被告人积极同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而且诚恳的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根据量刑指导已经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六、从被告人的供述中和庭审情况可以看出,被告人当时的行为虽不构成正当防卫,但也具有防卫的意识,可以从轻处罚。七、山东高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量刑指导意见第5条规定.缓刑适用条件:(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①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②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③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④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本案符合四种情形中前三种情形,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而且被告人身患多种疾病,不适合羁押。综上,辩护律师建议判处被告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缓刑两年!辩护人:雷晶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五一劳动节那天,我所工会成员响应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创建卫生城市,共建和谐堤口”的号召,积极报名参加了街道大扫除的活动。作为其中一员,通过参加这次活动,我收获颇丰,工作闲暇之余,我将我的感想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算是一种纪念吧。记得小时候,跟着大人去田间地头玩,没事就坐在地里看着天上的白云遐想,一团团的白云就想成是棉花,风一吹散开后又变成了一匹马,有时候傍晚时分,片片白云被夕阳染成红色,就像是红鲤鱼的鱼鳞。这些画面现在已经成了永久的记忆了,因为现在的天空很难见到蓝天白云了。有时候闲聊的时候,很多人会说,你看现在的孩子多幸福啊,我却不这么认为,我特别希望我们的下一代一样可以看到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济南市开始实施创城行动后,我看到了一丝希望,我也时刻准备着为创城贡献一份力量。堤口路街道办事处组织的这次活动,给了我机会。为参加活动,我放弃了假期陪孩子玩的计划,一早就来到了集合地点。让我没想到的是,所里其他人员已经到了好几个了,大家这种放弃休息时间来参加义务劳动的积极性又一次深深打动了我。慢慢的,其他各单位人员也陆续来到了。大家集合留个影之后,马上就各自领取工具,开干了。我们和街道办、环卫工人一起负责的片区是一片开放式小区,房子老,街道破,卫生环境很差。尤其是有很多门板大小的水泥块,很难清理。我所潘主任亲自上阵,和另一位同事将一块块的水泥板用双手抬上车。其他人扫的扫,除的除,捡的捡。虽然不算各显神通吧,但每人也是用自己的方式清洁着街道。堤口路街道办事处的小姑娘们,手拿钢刷和喷壶,将小区单元门口贴的广告一点一点的铲除,这活看着轻快,其实很累,因为胳膊要举着,手腕和手指都得用力,我们想替会她们,她们都回绝了。真的要对这些小姑娘赞一个。一开始,我是用小笤帚将一些纸片、树叶、塑料袋等等扫到一块。有时也用夹子夹些垃圾。这样弄完一条街后,我们又开始打扫另一条街,这条街上路况很差,坑坑洼洼的,路上散落了好多石子,用小笤帚已经不起作用了。我找把大的扫帚,挥起扫帚先左边后右边把街道挨着扫了一遍,扫完后回头看,真的是干净了很多,路显得也宽了。其他人就把扫到路边的垃圾、石子什么的装上了清运车。在整个过程,虽然三家单位都是第一次合作,但是配合的特别默契。有人刚刚夹起垃圾,旁边就有人递过来垃圾铲;有人刚把垃圾扫到一起,旁边就有人用铁锨铲了起来;垃圾铲和铁锨刚刚装满清运车就开了过来。我本来担心所里的小姑娘小伙子们会怕脏怕累,没想到他们哪里脏去哪里,把每个卫生死角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当然这也是有回报的,好多居民经过我们的时候都投来了赞许的目光,有位阿姨感叹,这些人要天天来就更好了。有位推着小宝宝的年轻妈妈,对着她的宝宝说,“你看叔叔、阿姨打扫的多干净啊,你说叔叔阿姨,辛苦了。”听到这些,我的心情可以用一句歌词来表达:我的心是暖暖的。近中午时,大家清扫完毕,拿出湿巾一擦,脸上,鼻孔里全是黑泥。但是大家心情都很好,大家一致认为:这身汗出的,太值得了。虽然右手虎口处隐隐的痛了好几天,但当我想到,我们生活的环境会愈来愈好、蓝天白云再现有了希望时,我就特别高兴。可能有的人说了,不就是一个创城活动吗,能从根本上改善环境吗,我认为,一件事件不在于发展到什么程度,而在于朝着什么方向发展。只要大家都重视环保,首先从创城开始,再慢慢改善整体环境,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我们也会从中受益的。正所谓,人人参与创城,创城为了人人。
基本案情:2012年1月1日,王某和吴某因两人的狗发生口角,吴某对系残疾人的王某进行了推搡,后因周围群众劝开而各自回家。其后,王某又持刀来到吴某楼下进行叫骂,期间刀子一直在袖口里藏着。吴某听到后,持钢管下楼,王某发现后双手举凳子与之厮打,不久,吴某之子吴小某赶来帮忙,期间,王某被吴某打至肋骨断裂,王某掏出刀子捅伤吴小某腹部,致其肝脏及膈肌破裂,后经法医鉴定,王某为轻伤,吴小某为重伤。办案过程:王某因故意伤害被公安局传唤后向天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援助,援助中心指派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援助,办案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已经办理取保候审的王某,并查阅了案卷。根据王某的叙述和案卷情况。办案律师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并无多大矛盾,应该和对方达成和解。因双方当时还有很强的抵触情绪,办案律师积极同对方进行沟通协调,最终使双方摒弃前嫌,互相谅解,相互撤掉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各自向法庭出示了刑事谅解书。在此基础上,办案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辩护词,从各个方面阐述了可以对王某从轻处理的意见,并通过对破案经过的审查提出了王某系自首的情节。案件结果:经过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王某犯故意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吴某犯故意伤害罪,管制六个月。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律师提醒:现实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中,可能会产生各种纠纷,比如经济纠纷,侵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离婚纠纷,赡养纠纷等等,在此纠纷发生后,希望大家可以理智的进行处理,首先,双方进行协商,采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将矛盾解决。其次,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请双方都能信得过的中间人从中协调,将矛盾化解。最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采取报警、仲裁及起诉等方式请司法部门予以处理,千万不要像本案中的当事人那样,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谈婚姻法中的时效问题前,我们先来看看我国民法中的诉讼时效。我国民法中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既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两年。2、特别诉讼时效。既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其中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毁损的。3、最长诉讼时效。既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法院不予保护。我国现行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一,解释二,解释三中,共有三处涉及到了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问题。一、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律师观点:对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应该属于侵权。所以理应按照民法中普通诉讼时效两年来计算。温馨提示:离婚双方一定要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利用合法的手段处理夫妻财产。如果一方发现另一个有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一定要及时的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是通过诉讼合法解决。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律师观点:本律师认为严格来讲,本条涉及的不应为诉讼时效,把它说成是除斥期间应该更为妥当。该条款实际就是对撤销权的一个确定。所以是一年的期限。温馨提示:离婚双方在离婚时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要随便处分自己的权益。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我先离婚,暂时答应对方不合理的要求,以后我再撤销这个协议,这样最终损害的是你自己的利益。因为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欺诈,胁迫情形,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现实办案过程中,欺诈、胁迫情形很难取证和认定。所以夫妻双方在不通过法院离婚,直接协议离婚时,一定要看好了再签字。最好是通过律师起草协议,这样可以更好的做好公平公正。三、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律师观点:严格意义上讲,该条涉及的也不能算为时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属于物权,不应当适用时效规定。温馨提示:因为该条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处理夫妻没有处理过的财产的时间问题。至今也没有其他解释明确这一点。而且本律师观点认为可以随时起诉要求,不能适用时效。但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和法院明确确定前,最好还是积极的主张该项权利。不要拖得时间太长,这样也不便于维权。以上是本律师在学习法律法规和实际办案中的体会及见解,虽并不是完全的在讲时效问题。但都和分割财产请求时间有关,所以命名为谈离婚后财产分割之时效,希望对各位当事人读者及律师同行有些许帮助。
没有权利的..
应该按照登记份额分配,如果共同共有就是平分,父母出资应该无法主张了
你好,房子和车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如果无法取得这些证明,建议改公证为诉讼。诉讼要求的材料没有那么复杂
你好,如果和对方能调解,可以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你好。离婚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一是去婚姻登记地民政局办理离婚,二是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用户评价:谢谢
用户评价:好的,谢谢您
用户评价:谢谢,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