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超律师,男,1970年3月出生,孙红超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现执业于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孙红超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热情,工作敬业。擅长刑事辩护、公司法、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以“精专、认真、诚信、高效”为执业理念,以“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原则
擅长:
孙红超律师,男,1970年3月出生,孙红超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现执业于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孙红超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热情,工作敬业。擅长刑事辩护、公司法、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以“精专、认真、诚信、高效”为执业理念,以“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原则
由交警划分事故责。具体可联系我。
以鉴定为准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问题根据案件情节而定。详情可以来电话咨询.
不是遗弃罪
犯罪未遂的,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抢劫犯罪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具有从轻情节的,在三年以上量刑,具有减轻情节的,在三年以下量刑,还可以争取缓刑。到底是从轻还是减轻,还要看有无法定的减轻的情节。本律师专职从事刑事案件的辩护,如需提供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左转弯让直行的原则处理,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