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红,男,中共党员,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4210201210562283。执业以来,凭借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穷尽事实真相的工作作风,以其独到的见解和优良的服务,拥有极高的胜诉率和执行结案率。在工作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善于调查研究,充分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先为当事维护合法的权益。在执业技巧方面,注重把握恰当时机和方式切入案件,擅长各类疑难案件的策划和操作。现担任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的法律顾问,与国家多家券商和投资机构合作,为企业进行投融资服务和上市辅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