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征旺律师

王征旺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

律师简介

王征旺律师,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系“一站式”全球化法律服务--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注于研究保险金融、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法律事务多年,是资深的交通事故、保险金融、刑事辩护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王征旺律师采用团队服务制、办案规范、流程细致,所办理的保险金融、交通事故案件大量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相关法律网站收录。王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执业经验、思维缜密、思路开阔、办案严谨认真、责任心强,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及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并获得众多赞誉。执业经历王征旺律师坚持走专家型律师道路,秉承做好专业性律师的理念。多年来潜心专研保险金融法律事务。执业以来处理上千起交通事故及保险金融案件,并被国内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大小保险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律师。具有丰富的保险理赔及保险诉讼的经验。典型案例(1)原告罗松秀、肖东、肖智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代理律师针对原告的证据,特别是工作及居住证明方面证据的积极调查答辩,为平安保险公司减损近50000元。(2)原告陈世明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代理律师详细比对分析鉴定报告与病例的对原告病情描述的差别,申请法院对原告的伤残等级重新鉴定。法院支持代理律师重新鉴定的申请。经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结论为:无法判断原告伤残与车祸之间的因果关系。法院依据重新鉴定的结果判决不支持原告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减损近80000元。因被保险车辆司机醉驾,法院确认了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有向侵权人追偿的权利。(3)原告刘天柱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代理律师针对原告提交的汽车接修单、修车费发票上的错误及在汽车修理过程中的各种不合理事项发表质证辩论意见。最终法院认可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按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赔偿原告的车辆损失,减损近50000元。(4)原告朱某诉华安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涉案车辆仅购买交强险,在本律师的代理死者按城镇标准及时足额执行回所有判决赔偿金额。(5)被告刘海燕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经二审辩护发回重审,重审一审轻判。(6)被告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经王律师侦查阶段积极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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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王征旺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
执业证号:14401*********809
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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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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