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宏光,男,1968年3月出生,1987年武冈二中高154班毕业,1990年7月毕业于湖南司法学校(现湖南师大法学院),进入武冈市司法局工作至今,1993年湘潭大学自学考试毕业,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5年开始律师执业,先后承办过许多有影响的案件,如土地交易中心挪用资金案、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张某贩毒案等
擅长: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不能和好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离婚协议书要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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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私有财产,到期后还是私人的,国家无权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