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健涛律师,一九八六年从事律师工作。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了达州多起大案、要案的辩护和代理。先后在全国法学杂志上发表《律师庭审辩论技巧》、《律师庭审辩论十忌》等多篇专业论文。达州门户网站《凤凰山下》法学版块版主。执业宗旨,铁肩担道义,彰显法律理念;侠胆助危难,铸就人性光辉。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综合,刑事案件
罗健涛律师,一九八六年从事律师工作。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了达州多起大案、要案的辩护和代理。先后在全国法学杂志上发表《律师庭审辩论技巧》、《律师庭审辩论十忌》等多篇专业论文。达州门户网站《凤凰山下》法学版块版主。执业宗旨,铁肩担道义,彰显法律理念;侠胆助危难,铸就人性光辉。
前段时间遇到个当事人,买了门市,签了合同,但没有办理房产证,也没有预售登记。后来开发商将这个门市卖给第三人了,并且马上作了登记。该当事人想找律师帮忙把原门市要回来,经过先期调查,我觉得难度较大,该当事人说那怕是听到一句口头的承诺也好,至少心里觉得舒服点,我说真的不能这样承诺。后来这个当事人找了别的律师,我不知道这个律师对他怎样承诺的,但是律师应该给当事人承诺吗?一个优秀的律师应该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同时也应该将可能遇到的诉讼风险告知当事人。事实上我看到很多当事人因为律师没有达到原来的口头约定,当事人闹上门来的数不胜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律师在接案的时候,没有将可能的诉讼风险详细告知当事人,大包大揽,只顾将案子收下,这样无疑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误导,同时也是违背律师职业操守的。因此,要避免这种情况,除了律师自身应该严谨、规范,恪守职业纪律和操守外,当事人在找律师的时候,应该注意,对大包大揽打包票的律师首先应该打个问号。可以肯定地说,打包票的律师不是好律师。
今天在晚报上看到一条新闻,一个小伙子“租赁”女友回家见大人,结果父母给这个所谓的女友给了5000元见面礼。小伙子当然不干了,叫冒牌女友返还这5000元,冒牌女友也不愿意还,于是双方发生纠纷。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说,租赁合同的租赁对象只能是物,人身不能作为租赁合同的租赁物,该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应该返还财产,所以该冒牌女友应该返还该5000元见面礼。我认为该律师的解答是不正确的,这个事件中其实包含两个法律关系。一是所谓的“租赁”关系,另一个是赠与关系。首先,虽然双方签订了所谓的租赁合同,但是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思和实际的权利义务来看,双方应属雇佣关系。雇佣女友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所以根据民法理论,该雇佣合同关系当属有效。退一步讲,如果从违反公序良俗的的角度来说的话,那么也只能是可撤销的,而不是当然无效。其次,父母给的5000元见面礼,这是典型的赠与合同,但是父母是基于一个错误认识作出的赠与行为,因此,父母可以撤销这个赠与,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该见面礼已经交付,所以只能通过诉讼来行使撤销权。
分居并不是判决离婚的标准,因为分居有可能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分居,这与感情不合造成的分居有本质的区别。因此,你要诉讼离婚,那么更重要的是要证明对方有机会回来而不回来,同时也没有联系,小孩受伤后不闻不问。这些都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建议你直接当面咨询律师,通过律师做好诉前的取证工作,将相关证据固定下来。
你的情况需要详细了解才能给予答复,你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