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维菊,女1978年7月出生,汉族,宁波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现就职于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主要从事刑事、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尤其在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方面有典型成功案例。执业理念:诚信为本、勤勉尽责。为方便浙江丽水需要法律服务的朋友沟通,开通了丽水法律服务群附: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是丽水市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之一。2002年成为贯彻“十六大”精神,争创“省级卫生城市”向无偿献血者献爱心大型系列活动的“爱心单位”,2003年成为丽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维权中心,2004年被评为丽水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授予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及规范管理先进律师事务所,2009年成为《阿宝路路通》全省交通法律援助所及被浙江日报社、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协会认定为浙江省公众满意质量诚信“双优单位”,2010年被丽水市司法局,丽水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南明所成立于1998年10月,由最初的五名专职律师发展成为现在有22名专职律师,5名实习律师,2名律师助理,1名行政主管,拥有800多平方米办公场所的大型律师事务所。“诚信为本、勤勉尽责”是南明所训,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专业、诚挚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是南明人的共同追求。南明所向社会各界提供刑事诉讼辩护、民商事、行政诉讼代理,以及开展了金融保险、医疗、交通事故、房地产、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公司事务等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为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法律顾问。特别在刑事辩护方面,本所办理过许许多多的大案、要案。王某交通事故(民商)王某因车祸受伤,多次找车主索赔无果,本人代理后,经开庭调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人民币120000元,车主赔偿220000元。何某工伤事故案(劳动)何某在公司上班,工伤七级,多次找公司领导协商赔偿事宜,公司只答应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五折”给予赔偿,最终协商不成,找到本人代理,在劳动仲裁阶段,何某仅作了小的让步,双方达成调解,拿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工伤赔偿款,还拿到了本人帮助其主张的经济补偿金等工伤以外的其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