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于山东宏鼎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秉承“为当事人尽责”的执业理念,承办的案件遍及潍坊市市区及周边县级市,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刑事辩护及行政诉讼等方面有很好的业绩。2010年为昌乐县第一起行贿罪的被告人赵某某辩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经二审辩护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获得了高度赞誉。
擅长:
如果你证据充分,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在结婚之后没有共同居住的情况下才会返还彩礼,若已共同居住则不返还。
如果受害人构成轻伤,你的朋友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进行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