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兰,女,汉族,1994年毕业于山东矿业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2002年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同年加盟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因曾经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比较了解青少年的心理特征,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辩护是自己的业务发展方向之一。近几年成功的为几十起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辩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7年-2008年成功办理某矿务局职工培训学校校长韩某涉嫌职务侵占100万一案,二审发回重审后当地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张某涉嫌抢劫二审上诉后发回重审后将原判10年刑期改为6年;张某某涉嫌受贿二审改判无罪等多起成功的刑事案件。 “做人走正道,办事讲公道”是我的执业准则。“言必信,行必果”是我的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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