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曾任法院审判员、案件监察室主任、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其后于高级人民法院短暂工作,1999年辞去公职加盟爱德律师事物所任专职律师,2002年与他人合伙创办律师事物所,现为事物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主要业绩:1992年发表论文《论产品质量责任的追究与当事人的设置》获自治区法院论文评比一等奖; 1995年为就职法院创建案件质量监督与错案追究体系,被各级法院推广,至今延续使用。2002年发表《律师如何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获全区优秀奖。执业律师期间,先后为中国青年旅行社内蒙古分社、中国外运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商业银行、内蒙古国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内蒙古建银房地产开发公司、内蒙古亿丰岛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呼和浩特恒越达投资股份公司、亚欧国际(中国)投资公司、新华社内蒙古分社、内蒙古青年报刊社、内蒙古国土矿产资源厅等单位承担法律顾问或提供长期法律服务,同时也承办了相当数量的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维权诉讼活动,获得了相应委托人的好评。其间亦为一些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做了罪轻与无罪的成功辩护和代理。
擅长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