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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韦端宁,男,壮族,中共党员,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南宁市律师协会教育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2020年被广西律师协会评定为“广西刑事专业律师”,企业高级合规师。2010年执业以来以刑事辩护、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刑事合规审查与应急管理为主要业务领域专注于刑事辩护研习刑事风控及合规业务,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专注于复杂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类案件、涉毒类犯罪案件、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类犯罪案件、死刑辩护案件等刑事业务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做精品案、良心案,先后承办多起疑难复杂和重大影响的案件

亲办案1.百色市吕某走私毒品案(一审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2.凭祥市李某运输毒品案(一审无期徒刑,二审发回重审);3.崇左市农某运输毒品案(一审无期徒刑,二审改为十五年);4.莫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5.广西上林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审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6.广西武鸣韦某私分国有资产一审一年六个月,二审发回重审,再一审检察院撤诉并获得国家赔偿);7.广西贺州市某区委副书记黄某涉嫌寻衅滋事、抢劫枪支案(一审2构成寻衅滋事罪,抢劫枪支罪不成立);8.南宁市覃某非法拘禁案(察院不捕)9.南宁市黄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检察院不),10.南宁周某合同诈骗案(检察院不起诉),11.商某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案(一审四年六个月12.百色田东县陆某合同诈骗案(检察院不捕);13.贵港覃塘吴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二年缓期三年,并处罚金14.刘某妨害信用卡诈骗案(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蒋某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五年,2013年广西十大渎职案件16.南宁市某馆单位受贿案(一审刑二年六个月,二审改判二年三个月17.钦州丁某诈骗罪检察院不捕)18.钱某受贿罪一审一年二个月);19. 桂林吕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一审五年20.梧州市林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虚开发票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案(二审);21.王某涉嫌虚开发票案(检察院不捕);22.林某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不起诉);23.浦北县龙某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不捕);24.陈某非法经营案(检察院不捕);25.青秀区张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捕);26.何某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捕);27.广西罗城县谢某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不捕,侦查机关撤案);28.兴宁区王某诈骗案(诈骗数额30多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29.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刘某诈骗案(一审判7年,二审介入后,二审发回重审,重一审后罪名变为合同诈骗罪,量刑3年);30.南宁农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三年,二审介入辩护,二审改判为一年六个月);31.贵港市周某诈骗案(“杀猪盘”诈骗,一审认定从犯,获轻刑二年十个月);32.广西罗城县盗窃案(检察院不捕,公安机关撤案);33.南宁市青秀区项某强奸案(约炮开房涉嫌强奸,检察院不捕)34横州市闭某强奸案检察院不捕);35.南宁市覃某某诈骗案(捕取保,检察院不起诉)36.南宁韦某某涉嫌诈骗罪重大改判(一审十年,二审变更罪名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改判一年。)37.贵港方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公诉机关职务侵占罪未起诉,一审判决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罪一年一个月。)38.其他:玉林庞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广西区高院周某受贿案;百色市黄某某非法采矿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运输爆炸物广西龙某某集资诈骗案广西南宁彭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广西巴马安置区管委会主任李某某涉嫌贪污案;广西宾阳李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等刑事案件提供过辩护。

韦端宁律师始终以寻求及维护客户权益最大化为唯一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办案”为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和每一个案件,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作风,制定和实施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法律方案受到客户和同行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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